本公司員工需遵守下列規定:
一、準時上下班,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,不拖延、不積壓。
二、服從上級指揮,如有不同意見,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,一經上級主管決定,應立即遵照執行。
三、盡忠職守,保守業務上的秘密。愛護本公司財物,不浪費,不化公為私。
四、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。保持公司信譽,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。
五、注意自身品德修養,切戒不良嗜好。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。
六、待人接物態度要謙和,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。嚴謹操守,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業的饋贈、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。
七: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,應負賠償責任。
八:每周工作時間為42小時,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,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,可每7天給于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。未完整任務需周六加班。
九: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,應視業務需要,制定為一班制,或多班輪值制。如采用晝夜輪班制,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。
十:嚴格按要求出勤,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,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,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,雙方均以曠工論處。
十一: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,如因工作需要,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,所延長時數為加班。
十二:管理部門可依季節變化調整上下班時間公告實行。每日下班后及周末或法定假日,員工應服從安排值班。